发布时间:2024-06-22 03:10:35    次浏览
甲、乙双方为共同做好接待工作,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客人或员工在乙方住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当以尽可能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住房,双方商定房价如下:
1、甲方以电话方式直接向乙方订房、订餐,预订无需交纳押金。电话中应说明入住人员人数、住宿起止期限、预定房间的个数和类型等事项,如有特殊情况应在电线、乙方应当保证电话的通畅,在收到电话后应及时为甲方预留房间,如房间紧张时,乙方应当为甲方人员优先安排。如乙方因客满无法安排甲方人员时,应当在收到甲方电线、如房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当在客人退房后的费用发生情况及时告知甲方住宿管理员,乙方应与甲方住宿管理员核对宾客住宿费用金额后,开具正规有效发票通知甲方人员领取。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于每个月的10号,20号,30号等固定日期付清款项。
1、甲方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乙方的有关规定,保持住宿人员相对稳定,更换住宿人员须经服务台手续,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安排其它人员住宿;
1、甲方应当在订房时说明房费由甲方支付或是由客人自理,如房费由客人自理,则客人入住时应按照酒店规定交纳住房押金,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其入住,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如房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将发生费用让入住客人确认后记在甲方帐上,不得另行向甲方客人收取费用。
2、爱护室内设备,不得私自更换或转借他人使用,如需增加设备,需经乙方同意;如有损坏、丢失,由甲方住宿人员照价赔偿(正常使用的损耗除外);
1、保证宾馆及室内各种设备、用具正常运行.保障出租客房的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障门、窗、锁安全牢固。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上诉至人民法院。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认真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入住人员的出、入管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3.如甲方需要临时增加房间,乙方应优先安排,房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如甲方向乙方变更或取消订房,应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销售部。
4、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提高房价.如房价普遍提高,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房价上调的证明。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春节期间乙方给甲方的价格不变.